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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小米專利糾紛受關注,專家建議……
發布于 2023-03-24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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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華為技術有限公司、華為終端有限公司(以下統稱華為公司)就其享有的4件發明專利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起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請求,被請求人均為小米通訊技術有限公司(下稱小米公司)。目前,該系列案件已被受理。
國內外通訊企業之間曾發生過多起專利大戰,譬如蘋果與三星、蘋果與華為、華為與三星等,他們之間的專利之爭甚至一而再、再而三地爆發,此起彼伏,曠日持久。在業內專家看來,從以往的專利糾紛處理結果來看,上述系列案件的當事人選擇行政裁決方式解決專利糾紛,其目的或許是為了促成雙方調解結案,以達成專利許可使用。
4件專利引發爭議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的《重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受理公告》顯示,涉案4件專利分別為“發送控制信令的方法和裝置”(專利號:ZL201110269715.3)、“載波聚合時反饋ACK/NACK信息的方法、基站和用戶設備”(專利號:ZL201010137731.2)、“一種獲取全景圖像的方法及終端”(專利號:ZL201380073251.6)、“一種鎖屏方法及移動終端”(專利號:ZL201810188201.7)。
根據中國及多國專利審查信息查詢系統檢索得知,涉案4件專利***早申請日為2007年4月27日,***晚申請日為2014年3月12日,截至發稿時,4件專利狀態均顯示為專利權維持。對此,有業內專家指出,從這四起案件涉及的專利內容來看,案件主要涉及4G LTE相關通信及信息系統行業的標準必要專利、手機照相和解鎖技術相關專利,后者并非標準必要專利。
中國知識產權報就此次爭議多次聯系兩家公司,對方均婉拒了采訪。不過,華為公司此前公開回應,雙方就專利許可正在積極談判。小米公司公開表示,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提供了多元化的解決機制,包括行政和司法調解,通過第三方的調解機制解決許可問題是行業慣例。
此外,華為公司和小米公司均認為知識產權許可和合作有利于促進創新和公眾利益,并認為調解是幫助達成許可的一種有效渠道。雙方在繼續積極談判的同時,將尋求利用多元化的調解機制,協助雙方達成協議。
對于華為公司和小米公司的此次爭議,上海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名譽院長陶鑫良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采訪時分析,企業競爭帶來的知識產權爭議,一般是通過達成專利許可使用或是訴訟予以解決。此次華為公司提出行政裁決請求,而不是直接向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其目的很可能是想通過行政裁決的手段,***終達成專利許可的目的。
加大技術研發力度
在陶鑫良看來,知識產權已是當代企業蓬勃發展的根基,也是市場競爭的主要工具。無論對于華為公司還是小米公司,作為通訊企業,尤其是作為世界通訊行業中的重要企業,在企業自身發展的進程中,已經既躲不開知識產權,也離不開知識產權。
根據公開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年底,華為公司在***累計專利申請量超過20萬件,累計授權量超過11萬件。華為公司在我國的專利申請量持續上升,2020年突破了1萬件,2021年達到了近1.2萬件。2022年***PCT國際專利申請量排名前5的企業中,華為公司穩居世界首位,申請量為7689件。華為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2022年華為公司的研發經費達238億美元,今后隨著利潤增多,在前沿探索上還會繼續加大投入。
2022年底,小米公司對外發布其首部《知識產權白皮書》?!吨R產權白皮書》指出,截至2022年9月30日,小米公司在***范圍內擁有的專利數量超過2.9萬件,覆蓋***60多個國家和地區,5G標準專利聲明份額位于***第13位,小米公司在***范圍內擁有影像技術專利超1000余件,在人工智能領域擁有專利1200余件。根據《知識產權白皮書》,2015年及之后,小米公司年平均***專利申請量接近6000件,但是在這期間,小米面臨多元復雜的知識產權爭端。
在《知識產權白皮書》發布活動上,小米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小米公司堅持為用戶提供高質量創新,尊重知識產權且致力多元解決知識產權爭端,尋求共贏、長期可持續的知識產權伙伴關系,***終以知識產權推進技術普惠,造福更廣泛人群。
華為公司知識產權部相關負責人也曾表示,企業間相互認可知識產權價值,可以促進高價值標準技術研究“投入-回報-再投入”的創新正循環,提升產業的可持續創新能力,為消費者提供更多有競爭力的產品和服務。
提高糾紛應對能力
如今,知識經濟時代已經來臨,知識產權成為市場主體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的重要工具。位于前沿科技領域的通訊行業,歷來是以專利權為主的知識產權的聚集地,也自然而然成為專利侵權行為的多發地。
陶鑫良指出,在知識產權領域,法庭往往是市場競爭的延伸,訴訟常常是企業博弈的別名。訴訟、仲裁與行政裁決等知識產權糾紛解決方式,已經成為企業進行競爭的手段和路徑。尤其是對于科技創新集中的通訊行業而言,必須在知識產權方面審時度勢、與時俱進。
陶鑫良表示,知識產權作為企業發展的資源和市場競爭的工具,甚至可能成為市場競爭中的殺手锏。但是,知識產權既可能成為企業進行正當競爭的“倚天劍”,也可能成為企業進行不正當競爭的“屠龍刀”。在紛繁復雜的市場生態中,可能一時無法廓清與理順。企業所追求的目標是以***低成本獲取***優化的效益,在專利糾紛中同樣如此,符合企業的***大化利益和***優化效益,是企業解決專利糾紛的***終目的。
陶鑫良建議,相關市場主體須在知識產權方面綱舉目張、厚積薄發、能攻善守、攻防兼備。***重要的是,企業要不斷增強和有效提升知識產權糾紛解決的能力,要謹記“防人之心不可無,攻人之心不可丟。識人之心不可失,害人之心不可有”。(趙振廷)
(文章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原標題:華為、小米專利糾紛受關注,專家建議——在競爭中謀求共贏)
(編輯:邵京京?責任編輯:呂可珂 審校:崔靜思)
(中國知識產權報***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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